退換貨流程
1. 網站上出售的商品依據消保法第19條,擁有7天鑑賞期服務,提醒顧客,7天鑑賞期為猶豫期,非試用期。
2. 商品相關疑問,請在收到商品後7天內(自商品簽收日起算,包含假日),透過網站聯繫客服提出。
3. 請使用飛買不可購物網站原包裝紙箱將退換貨商品包裝妥當,切勿直接於商品原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4. 退換貨商品退回時需維持商品外包裝完整,並附上相關購買證明,包含商品本身、配件、說明書、贈品與發票等,若有缺失或已拆封使用,飛買不可依民法第259條,保有酌情就貨品狀況對顧客要求將物品恢復原狀或負擔部分賠償之權利。
5. 所有商品請於收到後第一時間觀察外箱是否完整,若有任何損毀請勿簽收包裹。一經簽收及拆封試用後,若非商品本身瑕疵(如:過期、破損、變質等)則不接受退換貨。
6. 食品、福利商品(如、即期品、外包裝NG品、無外盒等)、加價購商品,請於購買前詳閱商品文案說明,一經簽收及拆封使用後,若非原廠瑕疵(如:破損、變質、無法使用等)一概不接受退換貨,並商品皆無提供相關售後服務。
7. 寄送台灣本島之訂單單筆滿NT$2000元免運費,未滿NT$2000元將酌收NT$100元運費,商品退貨後若原始訂單金額未達免運門檻將扣NT$100元作為訂單物流費。
寄送澎湖、金門、馬祖外島之訂單每筆需加收NT$150元,即單筆訂單滿NT$2000元運費NT$150元,未滿NT$2000元將酌收NT$250元運費,商品若需退貨將扣NT$150元作為訂單物流費。